台灣最大交易所「幣想」案被告重判40年竟跟柯文哲案一樣是選舉前的司法迫害大戲

用司法程序折磨被告認罪換緩刑,僅為了選舉前搞這齣司法迫害大戲!

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李文娟前日改口認罪引起社會譁然,陳佩琪於社群表態:『木可』的錢都原封不動在『木可』帳戶內,調查局也證明兩兄妹名下沒查到任何不法金流,檢察官和法官竟還敢羈押李文宗一年、用司法程序折磨他們要認罪換緩刑,僅為了選舉前搞這齣司法迫害大戲!而台灣最大虛擬貨幣實體交易所「幣想科技」於去年四月爆出涉嫌勾結詐騙集團,同年八月底,檢方依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3位主要被告,竟也是如出一轍的版本!

曾有幣想案證人於庭審中表示:被檢察官強冠罪名令人非常憤怒!幣想案一審判決於今年七月底出爐,幣想負責人 施啟仁 (42歲)被重判22年、幣想營運長 楊紀文 (44歲)以及百大公司採購商 王學治(50歲)10年不等刑期;其他人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第6條「未經洗錢防制登記而提供虛擬資產服務罪」被處以緩刑,並非媒體預判的詐欺罪,處以緩刑者包括:羅大翔(38歲)、蘇庭偉(37歲)、葉元蓉(35歲)、蔡亞運(36歲)、黃璽溓(28歲)、許啓邦(35歲)、李勃興(30歲)、林可文(34歲)、陳亭樺(30歲)以及陳伯銘(47歲)。

士林地院自今年初密集傳喚本案數百位被害人到庭,今年4月底迎來最終辯論日。而被告辯護律師表示,本案件在偵查檢察官起訴時就沒有查清楚,才導致進入一審之後的法官及公訴檢察官調查的如此辛苦,除了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此條罪名已因調查疏失、予以移除以外,最離譜的是,1544位受害者之中,檢方自行捨棄傳喚與幣想完全無關的就高達972位,其餘被害者都是被詐騙集團行施詐術之後,才至幣想平臺兌幣;甚至有被害者曾當庭表示:「冤有頭、債有主,幣想僅是兌幣平臺,法院到底何時能抓到真正的詐騙集團?」

幣想1544位受害者是遭大量灌水,檢方自動捨棄傳喚高達972位

據悉,檢方自行捨棄傳喚972位與幣想完全無關之受害者,最後僅傳喚數百位受害者出庭作證,幾乎所有被害人都非幣想主動實施詐術,都是被某投資專家實施詐術之後,自行上網尋找離家近的兌幣門市。辯護律師陳偉芳指出,偵查檢察官起訴舉證存有大量瑕疵:幣想第一間門市成立時間為113年3月,幣想公司114年8月底正式受到起訴,但起訴書中的上千位被害者,竟將 111 年至 112 年間的受害者都涵蓋在內,但這期間,幣想尚未營運;甚至有來自未來的交易:114 年 9 月、114 年 11 月之詐欺交易,此時幣想已關閉;受害者也囊括了購買比特幣的受害者,但幣想根本沒有販售比特幣;更有好幾百位受害者從來未曾在幣想買幣,而是在其他交易所購買(幣安、OKX、MAX、幣託等),也全部灌水在幣想案上。

辯護律師袁健峰在結案辯論時表示,幣想公司均遵循法令規定,除了買下最高規格的防洗錢系統,甚至大額通報都比調查局設定的還要嚴苛:調查局規定50萬、幣想法遵長葉元蓉設定45萬。法遵長葉元蓉恪盡職守、訂定比法規更嚴峻的額度通報規定、每筆交易都嚴格審核,每兩天就拒絕一筆可能被詐騙的交易,可見防範之嚴峻,何來放水之嫌?種種證據指出,幣想總公司在KYC上毫無馬虎,甚至做的比其他家的VASP業者更嚴峻。

刑訴154條:無直接證據就認定犯罪事實,實屬違法判決

法官不僅駁回幣想提供的所有防詐事證、也拒絕傳喚法官認定的詐欺集團中人、更毫無證據證明他們為詐欺集團、甚至連幣想實際收到詐欺利潤的證據都完全沒有,不法所得僅是賣幣的匯差,就這樣羈押了幣想案的被告超過一年的時間並給予幣想負責人22年重判。更有網友表示:「政府永遠抓不到真正詐騙集團,僅罰代罪羔羊,讓詐欺集團中人在外逍遙,是選舉到了有績效壓力?」

辯護律師陳偉芳指出,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又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又不能證明被告犯罪或其行為不罰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第156條第2項、第301條第1項)。

「幣想」才是被黑道威脅的受害者,「金管會唯一授權」廣告文字來自假網站

幣想營運長楊紀文、採購商王學治、營運經理羅大翔開庭時都有提及,幣想負責人施啟仁在經營幣想期間不斷被黑道威脅開店,施拒絕合作之後甚至發生某分店的玻璃被砸爆。幣想團隊也曾在臺北辦公室被多位黑衣人之黑道人士威脅恐嚇等事發生,而幣想負責人施啟仁並非黑道,實則長期不斷被台灣各路黑幫威脅開店,甚至被黑道份子私下開設山寨幣想分店的受害者。

在幣想其他幹部的證詞中也可得知,施在經營幣想期間,凡是懷疑門店有違背總公司規定私下做交易時,一律都是立即關店並做出相關連帶懲處。而後續出現許多冒充幣想的山寨門店與官網,聲稱「金管會唯一授權」的文字也來自冒牌的幣想官網,真正的幣想官網從來未出現此等文字宣傳。幣想的各家分店店長幾乎都曾有成功阻詐的紀錄、各店也都有阻詐交易的相關錄影檔案,法官卻從來沒有調取有利於被告的所有事證。

「幣想」營運長楊紀文太太作證自己先生才是幣想實際負責人

另外,轉為汙點證人(證人保護法第14條,也稱「窩裡反條款」)的幣想營運經理羅大翔庭審時指出,幣想營運長楊紀文與其太太廖謝玫才是唯一掌握帳冊及所有客戶名單的實際掌權者,各店門市的營運金也皆是楊紀文及王學治去簽收,甚至楊紀文的太太廖謝玫在法庭上指出:楊紀文才是實際幣想負責人。

幣想營運經理羅大翔(右)指出,楊紀文(中)與其太太廖謝玫才是唯一掌握帳冊及客戶名單的實際掌權者。

CoinW台灣區負責人實為竹聯幫仁堂背景、具有造謠立委性侵前科的蕭智鈞

幣想營運經理羅大翔進一步表示:「楊紀文將具有竹聯幫仁堂背景、『造謠立委性侵被判刑』的幕後指使者、同時也是詐團中人的蕭智鈞、鍾智宇試圖引進幣想,蕭智鈞與其太太黃亭溱先是藉由網路行銷名義敲詐了幣想總公司數十萬元,也積極推薦金主在幣想設立門市。而具有竹聯幫仁堂背景的蕭智鈞、黃亭溱、鍾智宇與黃璽溓,皆是受到CoinW商務負責人Yolanda錄用的台灣區負責人與商務幹部,這些人除了有黑幫背景也曾因吸食違禁毒品遭到合作方舉發。」

但營運經理羅大翔依證據顯示,他與楊紀文涉案程度相當 ,並且與楊、蕭三人都在特殊群組,顯見權力之大,羅又在庭審時提及,他提到的盤口二字是刑警教他的,由此證明,羅的證詞前後不一,羅是否因自保而說辭反覆?詐團中人蕭智鈞是否與幣想有實際合作犯罪行為?或是這一切都是一個大冤案?待後續二審階段釐清。

竹聯幫仁堂背景的蕭智鈞與黃亭溱、鍾智宇與黃璽溓現任職於CoinW交易所擔任平臺重要幹部。

Ros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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